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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教学科研业绩津贴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0-23  来源:   点击量:18

各有关单位、申报人:

根据《东北林业大学教学科研业绩津贴奖励办法(试行)》(200911日起执行),我校于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2011年度教学科研业绩津贴奖励的网上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学科研业绩津贴奖励时限

201111日—20111231日期间的学术论文、专著、知识产权、科学技术奖、教学工作成果、科研项目等教学科研业绩进行津贴奖励。

二、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1、申报人登录科研工作量管理系统(点击科学技术研究院网站左侧链接,或在浏览器直接输入网址http://kygzl.nefu.edu.cn),输入“工资号”、“密码”、“验证码”登录系统进行各项数据的录入工作,数据提交后将相关佐证材料报送至本单位科研秘书处。

2、各单位对申报人提交的数据及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打印《人员审核表》、《单位汇总表》,并请务必于2012114之前完成本单位数据的批量提交工作。

3、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院将于20121152012119对各单位数据进行审核。

三、注意事项

1、申报人为教学科研业绩我校的第一完成人,即参加该业绩所有完成人中我校排名最靠前者。若论文第一作者为我校现在职人员,该论文由第一作者申报;若论文第一作者为我校学生或校外其他人员,该论文由通讯作者负责申报。

2、系统内初始个人相关信息与实际不符,登录后请及时修改个人信息。

3、按照教学科研业绩完成人员名单顺序添加我校在册完成人员信息,并填写实际人员名次,外单位人员及学生信息不能录入,完成人员总数按实际项目合同(或奖励、论文、著作等)总人数填写。

4、每项申报信息需在系统内上传该申报信息佐证材料扫描文件或网页截图。

5、各项申报数据全部录入完成后,请检查无误后,在系统内批量提交申报数据,系统批量提交后申报人将不能修改申报数据。

6、其他科研项目选项:

1)自然科学纵向项目到位经费<10万元,若合同经费金额≥10万元,按合同经费金额≥10万元标准申报。

2)哲学社会科学项目到位经费<1万元,若合同经费金额≥1万元,按合同经费金额≥1万元标准申报。

7、学术论文请提交《论文收录检索报告》。

四、特别说明

此次教学科研业绩津贴奖励的申报工作仍采用校、院(部、室、中心)两级审核的科研工作量方式(即学院直接行使对申报人数据与材料的审核权利),有关津贴奖励范围、个人信息注册、数据录入、提交、审核等方面的问题,申报人请直接咨询本单位的科研秘书和科研院长。

联 系 人:刘劲风   
    联系电话:82191946   

科学技术研究院

 20121023

作者: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