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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东兴茂”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09  来源:   点击量:24

为激励广大师生崇尚科学、锐意进取、勇于创新,不断增强学校竞争实力,提升学校社会知名度,校友企业——北京东兴茂木制品有限公司捐资设立了东兴茂奖励基金。本年度的评选工作即将开始,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2年度和2013年度获得评选条件要求的各项奖励的东北林业大学在籍教师、全日制研究生和本科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认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3.诚实守信,学生操行评等优良,教师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4.学生学习成绩要求年度智育加权平均分及格以上。

5.在学校认定的国家级各类竞赛中(包括学术类、文体类)获一等奖或单项比赛中获第一名。

6.  在“挑战杯”等国家级重大比赛中,填补学校获奖空白或突破学校获奖历史者。

三、奖励标准

在国家级各类竞赛中获团体一等奖的奖励标准为 20000元,在国家级各类竞赛中获第一名的奖励标准为8000元,在国家级各类竞赛中获个人一等奖的奖励标准为5000元。

四、申请、评审和奖励发放

1.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填写《东兴茂奖申报表》,并于201491916时前将《东北林业大学东兴茂奖申报表》(见附件)及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报送至校团委(综合办公楼0110室)。

2.由学校相关部门组成东兴茂奖评审委员会,本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审定材料,确定获奖团体和个人名单。

3.将评审结果在校园网上公示。

4东兴茂奖励基金由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一次性发放给获奖教师和学生,并颁发奖励证书,同时报北京东兴茂木制品有限公司备案。

联系人:马卓识  82191935

 

 

  

  教育发展基金会

     校团委

  201499

东北林业大学“东兴茂”奖申请表.doc

作者: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