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凡拟召开的国际会议需要严格执行预报制度,现请拟在2013年申办、举办(含承办、合办)国际会议的单位认真填写计划表,报到国际合作处(行政楼605)。
截止日期:2012年10月23日
联 系 人:石晓飞
电 话:82191970
E-mail:15114576636@126.com
国际合作处
2012年10月16日
作者:外国语学院
上一条:外国语学院举办学术讲座通知
下一条:我校“国家资助,助我成长”主题征文比赛评选结果揭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