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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5-2016学年度中国与俄罗斯互换奖学金计划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17  来源:   点击量:117

一、简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中方每年选派奖学金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

二、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4人,其中至少有1人赴俄罗斯远东联邦大学中国学生海外俄语研修基地插班学习候补人选1-2人,如有人放弃,按顺序递补。

2014年全国俄语大赛获奖学生可单独申报,不包含在上述计划内。

硕士研究生:2人,其中1人需赴远东联邦大学学习。

博士研究生:无名额限制,根据需要推荐。

访问学者:无名额限制,根据需要推荐。

2.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10个月

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24-36个月

博士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10个月

3.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语语言文学,俄罗斯研究及其他俄罗斯具有优势的学科专业。

4.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罗斯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生活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奖学金生活费补贴(500-700美金/月)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申请者应为东北林业大学正式工作人员或正式注册在校的优秀学生。

2.其他条件

本科插班生:俄语专业在读本科学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课程优秀。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课程优秀。

硕士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成绩优秀。优先支持俄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其他人文社科专业以及俄语为一外的理工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学位者派出前需获得俄语专业八级证书。

博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职教师。

访问学者:在职教师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在职人员。

四、选拔办法

1选拔方式

由学校负责选拔推荐,留学基金委审核并向俄方推荐,俄方录取后派出。具体如下:

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以俄语专业在校本科生、硕士生为主。

硕士研究生:重点支持俄语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其他人文社科专业以及俄语为一外的理工专业学生。

博士研究生:重点支持学习俄优势专业。

访问学者:重点支持俄语、俄罗斯研究及俄其他优势专业。

2.选拔推荐时间

请申请人3181700向学校国际合作处提交申请,国际合作处组织选拔并统一组织被推荐人选于2015320日前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3.应提交的对外联系材料

请按照《赴俄罗斯留学人员应填报对外联系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进行准备并于2015323提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外联系材料由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统一提交俄方。

4申请受理方式

我校申请人由学校负责受理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5. 公示

推荐人选名单将在校园网公示。

五、评审、录取办法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俄罗斯人文合作署提供的奖学金计划确定并公布留学候选人名单,最终录取结果以俄方通知为准。凡未获俄方奖学金或未按期派出者,不再安排派出事宜。

六、对外联系及派出

1.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2.被录取人员应按期派出,不得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派出时间一般为9-10月,具体派出日期以俄方通知为准。

3.留学人员需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并办理公证、交存保证金等手续。

七、咨询方式

学校国际合作处联系人:于老师(综合办公楼829)联系电话:82191970

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人:王哲/陆子怡    联系电话:010-66093560/3933

八、申请及选派程序

步骤

时间

程序

具体内容

1

2015320日前

申报

申请人网上申报,并通过所在单位向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提交申请材料。

2

20153-4

审核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3

4-5

向俄方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经审核后,统一提交俄方。

4

5-7

俄方审核

俄方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最终录取结果以俄方通知为准。

5

7-8

公布最终录取结果

俄方将最终奖学金落实结果通知中方,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发放录取材料,留学人员开始办理派出手续。

6

9-10

派出

留学人员按规定的时间派出。

 

 

                                                                 国际合作处

                                                              2015317

 

 

 

作者:外国语学院